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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 分类: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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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1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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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整治校园内“脏乱差”现象,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工作环境和学生生活环境,根据修教字〔2017〕31号(关于转发九江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3月10日—24日在全校范围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概要描述】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整治校园内“脏乱差”现象,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工作环境和学生生活环境,根据修教字〔2017〕31号(关于转发九江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3月10日—24日在全校范围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 分类:公告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1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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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整治校园内“脏乱差”现象,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工作环境和学生生活环境,根据修教字〔2017〕31号(关于转发九江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3月10日—24日在全校范围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1.集中专项整治。2017年3月10日—3月24日,全校统一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彻底大扫除行动(具体时间由领导小组通知)。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将驻区域不定期巡查,巡查结果将进行全校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文明教室”“文明寝室”“清洁办公室”考核评比活动,对“文明教室(寝室)”“清洁办公室”和“不清洁教室(寝室、办公室)”进行动态的挂牌、摘牌,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环境卫生整治效果良好的,及时予以表扬;对环境卫生整治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范围及目标
1.整治范围:主要包括校园内的食堂、教室内外、办公场所、活动场馆、师生宿舍、厕所卫生间、校园绿地、垃圾存放、污水处理、公共区域等环境卫生。
配合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整治目标: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意识、环境卫生意识,强力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校园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不断纠正不文明陋习,养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清理的良好习惯,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美丽校园。
三、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通报、整改工作。
组长:张洁
副组长:刘小林 晏南丰 周小军
成员:陈金生 姚金星 徐幼林 余钟
孙发祥 占菊花 朱伟 黄林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金星兼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为加强监督、检查、通报、整改工作将实行行政人员驻局域督查。
局域1(校园公共区域、体育馆):姚金星
局域2(老师办公室):孙发祥
局域3(综合楼):陈金生
局域4(教学楼):朱伟
局域5(实训楼): 余钟
局域6(食堂):徐幼林
局域7(学生寝室):黄林军
局域8(老师宿舍):占菊花
2.强化工作责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驻局域,学校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3.及时报送信息。学校各驻局域组负责人要将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包括图片)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校园环境卫生集中专项整治情况。
附件:校园环境卫生标准和要求
修水县职业中专 技工学校
2017年3月10日
附件
校园环境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公共场所清洁卫生要求
1.校园、门厅、台阶、走廊地面无污迹、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2.实验楼、图书馆,篮球场、运动场、健身场及校内各条道路清洁、无卫生死角。
3.校内卫生间地面及洗手台台面无污迹、无积水;便池内无污迹;卫生间内无异味、镜面清洁。
4.垃圾桶定时清理,无异味。
5.绿化带、花坛内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
6.公共区坐凳、报栏、橱窗无灰尘污迹和破损。
7.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保持清洁。
二、办公室、教室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管、电扇、电脑 、饮水机、空调、打印机、电话机、电源线、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
3.窗帘:干净整洁,统一悬挂。
4.墙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除统一规定的制度张贴外,不得乱贴、乱挂东西。
5.室外的走廊、护栏及台面保持清洁。
三、师生宿舍及走廊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走廊:清洁干净,没有泥沙、纸屑,无污迹、无杂物。
2.门窗、灯、电扇: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各人的书桌前的物品及寝室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4.棉被、枕头、衣服、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5.盥洗间摆设整齐,卫生间保持清洁。
6.墙壁没有出现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
7.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当代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
四、个人卫生要求
个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品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攀折绿化带、花坛中的植物;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花坛中。做到按时休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手脚指甲、勤换衣服、袜子和鞋子。
五、重点场所卫生、秩序要求
1.食堂、餐饮店、食品经营店等经营场所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间环境清洁,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卫生防护设施完善;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校医院或医务室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
3.开设心理咨询室,规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
4.开展禁烟健康教育,室内设立禁烟标志。
5.校内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校外自觉抵制摩的、拐的等非法营运。
6.积极与地方政府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治理校园周边“脏乱差”现象。